中文摘要 |
兒童遭性侵害之案件受國人重視的程度日益提升。根據衛服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民國96 年性侵害通報案件為6,530 件,至民國101 年已增加至12,066件,其中6 歲(不含)以下所佔的比率大約為案件總數的2.6%-3.5%, 若以12 歲來劃分, 約占8.8%-12.0%,可見兒童受害人通報案例成長中。由於此類案件通常缺乏目擊證人及其他身體證據,兒童證詞可能成為僅存最有利的證據,以及精神科鑑定團隊對兒童於受害後所進行的關於兒童發展、精神狀況、創傷後症候群等精神鑑定報告以作為間接證據。然而受限於發展或其他社會心理因素,要孩子在司法精神鑑定時「揭露」案情並非容易的事。因此臨床相關人員應該要了解受害兒童常以何種型態揭露案情,以及為何產生阻抗,以協助法官在審案時的判斷。本文遂整理西方的相關研究,並思考國內目前在此領域需要什麼樣的研究資料,以促進訪談時受害兒童的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