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自民國93年起,迄98年8月底止,在雲林地檢服務期間,幸運地每月均將未結案件維持在極低水準(惟辦案正確性每月幾均滿分、書類品質亦受院檢肯定,並非草率結案)。迄同年9月調任臺中地檢署後,因承接舊股,為快速清理積案,剛開始的3個月,每日早上7點多到署,每晚10點多回家,中間僅中午及傍晚各休息約半小時,終於在短短3個月內,即將未結偵案件數壓低至個位數(因中檢設有核退發查組,故實際上還在核退中之案件亦掛在本股帳上),雖在臺中地檢署僅服務約短短8個多月即奉調特偵組辦事,仍在離開前將偵案終結至零,且尚超分60餘件之多。因為在中檢案件每月底均接近清空狀態,有次某學長到筆者辦公室走動,發現筆者辦公桌上空無一物,竟詢問同辦公室學長:「裕峰是調走了嗎?」,一時傳為趣談。迄民國100年間,十大傑出青年頒獎時,主持人因擔任過司法記者,對此節大感興趣,特別提到:「從事記者期間,每見司法官辦公室卷山卷海,罕見能像黃檢察官一樣能把案件清空之例」,蒙 總統召見時,也大為嘉許:「司法官之積案向為民怨所在,黃檢察官結案績效卓著,苦民所苦,實在難得。」也許正因為這樣的緣故,曾經在雲林地檢署照顧且帶領過我的朱朝亮檢察長,現任協會理事,特別從去年起即數度向筆者邀稿,希望能就如何妥速結案分享個人心得。有感於盛情難卻,只得野人獻曝,將自己的一些心得及感想,藉此園地與各位學長分享,其中謬誤與思慮不周之處恐在所難免,還請各位先進海涵,只盼能收拋磚引玉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