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公平審判」及「言論自由」均為法治社會的重要價值,然而法官對於具體案件的公開評論卻容易引發法官偏頗,預設立場的質疑,因此即有「法官不語」的倫理規範限制法官的言論自由。本文以美國ABA「司法行為規範」Canon 3B(9)及其案例作為討論主軸,分別比較基本理論的正反見解,個案爭議的法律規範及適用效果,同時介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的最新趨勢,並且主張應該區別陪審團審判及法官審判的差異性,參酌不同法律體系對「法官不語」的態度,再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提出「法官不語」在台灣司法實務應有的本土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