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時傭船(Time Charger,T/C)係指以船舶所有人(船東)以配置船員之船舶出租營利,按租期長短,以按日計算租金之方式出租船隻。與光船租賃不同的部份為,論時傭船之運送責任由船舶所有人與傭船人共同承擔。即船舶所有人(出租人)向傭船人提供雙方約定已配置船員之船舶,傭船人於約定期間內按照合約內規定的用途使用船舶,並支付租金的經營方式。本文先就租船期間相關利益人(船舶所有人)以論時傭船方式進行船舶租用時所需考量的因素(成本、收入、損益、租期等)進行說明,再進一步探討行雙方所需肩負的權利及義務。以了解目前論時傭船整體運作方式及實際經營時所面臨的主要爭議問題(最後一次航程及其相關條約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