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由於環保意識的抬頭,以及對大自然生態的環境保護,國際海事組織IMO針對船舶航行可能對海洋資源造成污染的來源,於1973訂定了「船舶污染的防止公約」其中附錄六係1990年3月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mmittee)在29屆會議中開始討論有關船舶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一直到 1997年9月第三次MARPOL締約國會議,通過MARPOL 73/78之1997年議定書(簡稱 Protocol 1997 to MARPOL 73/78 )來規範船舶排氣污染之防止;並已於 2005 年 5月 19日開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