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第32次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通過《MARPOL 73/78公約》附則I 第13F及13G兩新增條文,有關油輪應備有雙層船殼,及現有油輪之使用年限等規定; 2001年4月27日,第46次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通過《MARPOL 73/78公約》附則I第 13G條的修正,訂定如何淘汰單層船殼油輪;並在2003年12月4日,國際海事組織(IMO)第50次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根據《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第1726/2003號規則修正關於加速採用雙層船殼油輪或符合等效設計要求的油輪之第(EC)417/2002號規則》,並考慮美國1990年油污染法中的規定,通過了有關加速單層船殼油輪淘汰規則修正案(條文13G),要求單層船殼油輪不得運載重質油之新要求(條文13H新增)及狀況評估計劃(CAS)修正案等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