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促參法公布後,學校運動設施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有了法源依據,在這些運動設施中又以游泳池的委外案件最為普遍。理論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整合政府公權力、民間資金和企業經營效率,進而創造出政府、人民和企業的三贏局面,因此公共設施委外經營管理就成為各國民營化政策中經常被採用的方式之一。也因為委外經營管理可為學校帶來可觀的權利金收入、節省人力,甚至轉移風險,因此陸續有學校考慮將游泳池的經營管理權委託給民間業者。以目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的案例來看,並不是每個個案都是成功的,除了招商不順外,亦有中途解約的情事發生,探究其原因,營運計畫內容的吸引力是重要決定因素。為此,本文擬從委外招商成功的重要因素著手,配合學校游泳池內部條件與外部條件兩方面來建構情勢方格,並提供不同方格策略選擇方向,以做為有游泳池的學校未來委外營運規劃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