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標被視為是教學的重要指標,教學基本上要根據目標進行設計與評量。過去學者將教育目標分為認知、情意與心理動作(psychomotor)三個領域,建構各領域的分類架構的目的是希望可以提供教師及相關的研究人員在解決課程及評鑑的問題時之參照依據。在心理動作領域中,有多位學者以不同的立論基礎建構心理動作領域的分類,本文藉由分析Harrow與Goldberger兩位學者的分類架構模式,以找出兩位學者建構心理動作的架構模式、內容以及分割階層的方式。分析的結果發現,心理動作的內容並非脫離認知與情意,應包含認知以及情意的內容;心理動作分類模式建構的原則是由簡至繁,心理動作發展到最後將會進入創造與溝通的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