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館和文化中心是當前國內推展社會教育最主要的兩類機構,在社會教育法上有明確說明;社會教育館大都成立在前,二十多年之後各縣市文化中心才次第設立,對社教工作認識不深人士,或以為兩者之間有功能重疊現象,本刊曾數度刊出有關專文,詳作闢說。上期(二十七期)本刊還曾刊出謝國祺先生「請為社會教育館再定位」一文,謝先生文中特別強調社會教育館主要任務為「推展各種社會教育事業或輔導當地社會教育之發展」這是在社會教育法中列明的規定。事實上,由於各縣市文化中心的設立,省屬社會教育館的責任因之更形重大,任務更為積極,社會教育館一方面要擔當起輔導與協調文化中心的任務,一方面要提高本身工作層次,加強研究,發揮對文化中心的示範與輔導作用,成為文化中心的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