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設立社區大學之構想,濫觴於1984年臺灣大學數學系黃武雄教授之倡議。從教育改革到社會重建,是民間教改運動的基本理念;因此推動社區大學以活化社區、解放社會力、培育公民參與社會事務的能力,便成為教改運動新的著力點。社區大學運動的正式開展,可追溯到1998年3月,民間關心教育改革的人士組成「社區大學籌備委員會」,在全國各地大力推動社區大學的設立。臺北市是第一個響應「社區大學」設立的縣市,自1998年7月即著手試辦全國第一所社區大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與民間力量攜手合作,推動社區大學的籌設,便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醞釀成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