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選錄20則判決,除介紹性騷擾要件、多次販賣毒品槍械非集合犯等外,更特別挑選出對質詰問權此實務學說討論重點中容易被忽略之「對質」調查程序,以及在94年刑法修正第49條刪除依軍法受裁判者不適用累犯之相關法律問題。此外,有對質詰問例外四大法則之檢驗、刑法第315條之2既遂之判斷、延伸討論第315條之1與通保法之相關爭議,並因應近來法人犯罪之討論,選錄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罪者應如何論罪之判決。其他收錄如:肯認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仍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適用、再次強調民國103年9月2日之刑庭決議不予援用者,並就私人取證爭議問題相關判決,與刑法妨害秘密罪、通保法相關規定予以分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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