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1987年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後,開啟了兩岸關係的新紀元,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全球化及政治局勢的改變,兩岸間的各項交流更是日趨頻繁,交流互利之餘,同時亦衍生許多許多治安問題。特別是台灣於1990年起實施「迅雷專案」及1996年8月起實施第二階段「治平專案」等全台掃黑行動,便也造成台灣組織犯罪的國際化,並且使大陸成為目前存在最多台灣黑道兄弟的地區,並與當地黑社會掛勾,從事不法勾當,嚴重破壞兩岸之社會秩序。因此,兩岸為了預防有組織犯罪的合流,對於預防有組織犯罪的社會對策面上,須從逐漸「縮小保護服務市場」著手;在立法政策面上,應注意與「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概念一致;在司法政策面上,除須深化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相助協議外,可引入「刑事訴追的移轉管轄」以彌補「本方居民不遣返原則」之缺憾;在實務執行面上,應設立具有專業團隊能力的官方協調機構,建構兩岸治安資訊交換平台,積極推動兩岸司法人員定期交流,強化彼此司法制度比較研究,以共同解決困擾兩岸的跨境有組織犯罪問題,共創兩岸人民雙贏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