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全球化風險社會下的人類安全而言,食物供給議題涉及的跨境交易消費利益、科學生技發展傳播,以及國際安全管制等全球化表徵現象下,其正形塑的究竟是一個更趨安全保障抑或脆弱競逐的人類生存社會?基於上述問題意識,本文從人類安全的概念出發,採取人權分析途徑,探討國際人權相關規範對於食品安全的法理保障基礎,並嘗試提出台灣建構食品安全權益保障的可行途徑。本文認為台灣應採取多部門途徑及多層級合作方式,構築食品安全保障完整建制網絡。未來台灣宜透過司法部門積極主動援引國際人權規範及相關國際規約,建立食品安全基本權益保障之司法判例,以達到補充憲法基本人權保障之完整法益;政府部門應採取預防主義原則的食品安全「零容忍」高標準管理政策,建立可追蹤式的有效科學監督檢核管理機制,以具體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基本權益保障並提升台灣食品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產官學界與公民社會宜共同推動食品產業企業社會責任指標架構建立,促進提升人民食品安全資訊要求及權益保障意識,以期適度調和國際經貿利潤法則與人類生存尊嚴基本人權價值兩者間的張力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