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私法學在借鑒兩大法系私法制度和私法學說時,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支撐兩大法系私法的個人主義認識論。近年來,個人主義認識論得到中國私法學者的系統闡述,並產生了較為廣泛的影響。然而,個人主義過分側重強調對既有私權的靜態享有和安全保護,忽視了私有權利的動態生成機制,進而忽視了私人社會生活和私法的合作面向,即私人之間共同合作創造的過程。受此影響,個人主義認識論不僅無力對現有私法制度作出系統合理的解釋,而且很可能成為中國私法學在兩大法系傳統智慧之外構想更優替代方案的絆腳石。中國私法學有必要認真對待私人社會生活的合作面向,在認識論上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