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是教育發展的重要基礎,更是世界各國培育優質人才的競賽起點。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稚園及托兒所陸續整合,由教育部門主管,改稱為「幼兒園」,招收兩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的幼兒,逐步落實我國優質、平價及普及的教保服務。其次,由於社會逐漸少子化,故提供優質、平價及普及的教保服務,是政府長期堅持的理念,尤其現代家庭育兒負擔沉重,政府遂自民國99年開始推動「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先適用於離島及原住民,100年全面實施至全國,使5歲幼兒的入園率創下94.5%新高,成為中華民國教育史上重要的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