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經銷制度對於產品的行銷,可說功不可沒。就原廠而言,透過代理商經銷其商品的制度,可以讓原廠用較少的成本將其產品推廣到全世界,而無庸在世界各地均設有分公司;就代理商而言,藉由代理,可將國外品牌商品介紹給國內消費者,且其可藉由經銷既有品牌商品獲取利潤,而無庸辛苦經營自有品牌。雖然原廠與代理商間的紛爭不少,但透過本文的說明可以了解,其實許多紛爭可以透過契約明確約定解決,本文所舉諸多事例,許多都是因為原廠與代理商問權利義務關係約定不明所致。是以,若代理商能夠使商標授權合約的訂定明確仔細,將能享受商品代理制度所獲得的利益,而又能免除與原廠間的商標糾紛,自是一舉二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