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學一詞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才開始有的名詞,西方也是自此而有長足的發展。當然,以生命倫理學所涵蓋的內容而言,生命倫理的討論自然不始於二十世紀。許多重要論題,如自殺、墮胎等,倫理學家早已有所討論,甚致安樂死的論題,柏拉圖也已有所論述。同時,作為生命倫理學研究的主要領域的醫藥生命倫理問題,在傳統的醫療倫理方面也早有所述。西方是以希波克拉底誓言為依據,結合基督教傳統而形成的醫療倫理思想。在中國,醫療倫理的思想也主要是醫師們的倫理反省,此如孫思邈所提出的醫師的倫理守則,也主要是結合儒家倫理思想的表現。生命倫理學在西方近年如此急速發展主要是由於生命醫療科技的快速進步,從二十世紀初尚停留在傳統醫療技術,自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即日新月異,以致現在不只可以運用各種科技維持生命的植物狀態,而且已開始運用基因科技研發基因檢查、基因藥物和基因醫療等,快速地突破傳統醫療的限制,也帶出許多前此不曾發生的倫理爭議,如腦死的界定、胚胎實驗的問題、基因優生的爭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