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醫師公會擔心《藥師法》第11條正面表列式的修法,可能修成具『圖利』意味的條文,週日下午將走上台北街頭,喚起大眾重視不當修法帶來的負面影響。」、「2013年7月大法官會議解釋,《藥師法》第11條限制藥師,僅能於一處執業,未對緊急狀況、重大公益情形訂出例外規定有違憲法。衛生福利部、醫界及藥界團體委由部份立委,提出五、六個修正草案送立院審查。」、「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表示,現行主管機關對於條文都以正面表列方式解釋,沒寫的就不准。王正坤表示,大法官宣布第11條違憲的目的,是希望將《藥師法》修正有利民眾及藥師人力調度,若修成限縮藥師在醫院、診所的調度,擴大藥師宅配藥物給安養院、擴大藥師申請健保費用,那就離譜了。」;「為抗議《藥師法》獨厚藥師免於報備支援,台南市醫師公會昨天發動北上『路過』台北車站,只見醫師們頭綁白布條、高舉標語,高喊『奸商藥師法違憲』,引來許多路人駐足。對此,藥師公會則回應指出,開放藥師支援恐使租牌和借牌現象更嚴重。」、「由台南市醫師公會所發起的醫師走上街頭運動,獲得全國醫師的回響,各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紛紛加入抗爭的行列,在抗爭期間,醫師們完全沒有妨礙到台北市民的生活,也沒有影響交通,一切井然有序,合乎醫師風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