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業分類上,醫師雖歸類於「自由業」,但醫師同仁,無論是自行開業或在醫院服務,絕大多數都超過「勞工法」所規定的每周44工時,當然沒有週休2日,每日執勤10小時以上的,比比皆是,導致因過勞而衍生許多身體上的毛病。因此醫師這行業是「最不自由業」,雖然醫師每日都盡心盡力貢獻所學為病人把關,及幫助病人脫離病魔傷痛折磨,且都忽略醫者本身的健康,小恙不檢查,拖延病情成重疾,成不可挽回的不幸後果。套句讓醫師吃上醫療糾紛,被起訴、判刑的法律用詞「犯了應注意而不注意、可避免而不避免」,造成醫師的健康普遍亮起紅燈的原因,除了所服務的醫院給轄下醫師超時工作壓力外,醫師本身不重視自己健康(包括筆者),也要負大部份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