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論證中國福利制度階層化乃是根植於它的國家發展策略,因此我們需要對福利制度進行政治經濟學的分析。為了保持Esping-Andersen對福利資本主義分析架構的優點,而同時也能將該架構運用到中國案例,我們對他「三個世界」的分類進行理論上的修改,並提出制度動力的歷史分析才是分判體制的主要依據。在這樣的理論修正下,本文論證中國戰後福利體制一直都是國家領導下的階層化保守主義。這個保守福利體制是在追求超趕的重工業化發展策略下被建立起來的。文革之後勞保條例的廢除使得全國層次的社會保障統籌功能盡失,身分與職業區隔的階層化體制被進一步零細化切割到個人所在單位。改革開放雖然逆轉計畫經濟的邏輯,但是區域與城鄉之間工資差異的擴大,使得「統帳結合」社會保險呈現階層化,政策試點的實施方式也使得社會保險實施範圍只被限定在地級市或縣以下的地方行政區。我們以新農合的發展作為案例,檢驗中國階層化福利體制是否可能改變軌道。新農合一方面緩解了因為商品化而來的農村基礎醫療問題,但它的制度設計在實質上也是將農民限制在戶籍地接受較差的醫療服務。醫療保險的城鄉統籌要能實質成功,要不就是讓農民所得趕上城鎮職工的水準,要不就需要政府大量的財政投入來補足農民的弱勢,二者都不是目前我們所能觀察得到的現象,也因此中國福利體制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是會保持在國家領導下的階層化保守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