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會的討論,主要目的不在於提出論斷來認定某個社會是或不是市民社會,而是在經由這個概念的觀照,有助於瞭解某個社會中之外在權威和個人私人場域間動態性的複雜關係。本文的主要宗旨,即在於以當前台灣民間規模最大的志顧參與組織──台灣佛教慈濟功德會為例,說明其社會實踐背後所隱含的對於社會治理的基本概念,和其中所帶有的對於社會公眾利益與個人私人場域間的文化邏輯認定,同時,希望以此文化邏輯來和西方市民社會的運作邏輯相對照,說明其間的差異和其間有無可能相加以連結之處。和西方社會七○年代以來所出現的公共宗教相對比,慈濟在台灣的發展,的確與當代世界所出現的公共宗教有某種類似性,不過不同於西方社會的宗教先經歷私人化的擠壓後,再重回進入公共場域的歷史背景,慈濟的發展,它更接近於在全球化結構中各種西方力量衝擊下,本土民間社會自發性力量經自我重整後,由社區到社會的再生產與擴張。也就是就性質而言,它是傳統民間社會的再生產,而非市民社會的浮現。考察其內容,慈濟的運作模式所代表的公眾性社會實踐是一種「身體性的模型」,而非類似於西方公共領域中的「論述式的模型」。而出於華人「中央與地方雙軌統治/道德一元化意識形態」之治理邏輯,慈濟的「身體性的模型」,與其它「論述式的模型」的合作與聯盟,在地方社區層次裡的發生,會比其在全國性層次裡的發生來得更易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