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Gosta Esping-Andersen提出「褔利體制」 (welfare regimes) 概念,並歸納出自由的、組合主義的、與社會民主的三種西方福利國家體制,引發不少學者的後續研究。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即東亞國家的褔利體制特性為何?能否歸入前述三種西方福利國家體制?為解答這個議題,本文以日本、韓國、台灣為研究對象,探析東亞作為一種褔利體制的核心特性,並進一步以跨國比較的資料來呈現日、韓、台在褔利提供與輸送的特性,以突顯這三個東亞國家與主要福利國家的差異及獨特性。初步發現,亞洲四小龍中的台灣和韓國,不但在國家與社會發展中存有所謂「發展/累積的」取向的結構,同時這種「發展/累積的」的取向也成為一種核心要素特性,其表現在褔利制度與產出中,形成一種「發展型」的褔利體制而異於西方諸國。而日本雖表現得與台韓不間,其特性不限於「發展型」特徵,而同時具有各種體制的部分特性。本文發展型褔利體制的主要特性為:較大的差別待遇、較高的家庭褔利能力、偏低 (低與中低) 的社會安全支出、中高 (中與高) 的福利階層化,以及高的個人褔利承擔責任與低的年金涵蓋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