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1980年制定通過社會救助法,急難救助正式被納入臺灣社會救助體系。由於社會經濟情勢需要,執政當局額外提出不同急難救助方案,例如2008年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審核方式為村、里長(或幹事)、地區公所實務工作者搭配民間單位完成,由於政策規劃特殊,預期福利輸送過程將遭遇多元困難,這些難處與調適成為本文研究重心。我們先整合學界觀點及媒體報導,發掘實務困境,訪問五位實務工作者,獲得對議題的看法。結果發現,政策具備多元通報、在地救助、快速訪視與核發等優點;也有時間急迫、人力不足、媒體、績效與政治壓力等問題。最後,我們建議運用更多社工發揮專業,避免政策淪為「審查與蓋章」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