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訪問8對男同志、12對女同志伴侶的衝突處理歷程,研究結果發現:在衝突議題(例如:吃醋、情感表達方式、金錢、與價值觀等)與衝突處理的方式(包括:要求─退縮、冷戰、理性溝通)上,同志伴侶與異性戀夫妻無明顯的差異。對此,研究者嘗試從性別角色與文化規範進行檢視,進而延伸其伴侶關係經營的權力關係,探究其互動的微妙差異:1.在衝突議題上:不同於異性戀夫妻,面臨夫家財產、從夫居、與子女等衝突議題,彰顯出同志伴侶衝突議題關注於兩人互動的純粹性。2.在衝突處理方式及結果上:同志伴侶關係經營抽離了「生理性別」的差異,較異性戀者更容易產生高比例的可協調性,並且以「要在一起」為前提,朝向兩人溝通為目標,進行討論與協商,創造平等的伴侶關係型態。3.性別角色與權力分配:相較異性戀者,同志伴侶雙方擁有相同的社會化經驗,在其關係經營的角色扮演與資源分配上,有助於彼此的相互瞭解,更能呈顯出更為平等、多元、有彈性的性別角色扮演,進而彰顯出同志伴侶權力分配的流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