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試圖從魯曼的系統理論來探討社會體的萌生特質。魯曼不僅揚棄形上學式存有及實證主義式的社會實在觀點,同時也挑戰將主體視為行動承載者的看法。根據魯曼,社會系統最基本的組成要素不是個人,而是溝通;社會系統是由溝通所組成的自我指涉的封閉系統。因此,魯曼將個體/社會體的區分轉換為互動/社會體的區分;互動系統中被強迫進行的溝通,共同執行了社會體的建構。為了更清楚地介紹社會體的萌生特質,我將針對下面幾點進行論證:首先,簡要介紹傳統社會學對社會體這個概念的闡釋。其次,論述互動及社會體皆不具有本體論上的存有,它們是由溝通所執行的萌生系統,是運作上自我指涉的行動系統。在第三點的基礎上,我將繼續探討互動與社會體之間的關係,這將提供我們一個觀點,去理解互動如何促成社會體的萌生。最後,我將對上述討論做一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