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教室
200706 (56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强制調解事件範圍之擴大
作者
吳明軒
中文摘要
凡請求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五十萬元以下之事件,於起訴前均應經法院調解。形式上雖僅擴大強制調解事件之範圍,然因將本款所定事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提高為五十萬元,其結果與民事訴訟法第四二七條第一項所定應適簡易程序事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相同,即實質上凡屬該條項所定應適用簡易程序之事件,於起訴前亦應經法院調解,始為合法。本件事例,甲請求乙給付貨款五十萬元,如捨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而逕行起訴,應有同法第四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強制調解規定之適用。
起訖頁
10-11
關鍵詞
強制調解
、
調解前置程序
、
支付命令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706 (5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審閱權
該期刊-下一篇
上訴利益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