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期待什麼樣的檢察官?──透視檢察官倫理規範」座談會於民國一○二年七月五日舉行,旨在藉由互相交流指教之後,使各界更能深入理解檢察官規範之核心價值,並使檢察官倫理改革共識更為明確。
吳慎志理事長在致詞中指出,檢察官倫理規範是在民國一○一年一月四日依據法官法第八九條第六項訂定,取代原來的檢察官守則,全文總計有三十條,可說是檢察官執行職務,還有言行的具體準則,因此全體檢察官有必要深入了解以及遵行。檢察官倫理規範施行至今已經一年多,但實際執行的案例其實非常的少,而且不可否認,檢察官倫理規範有些內容比較抽象,所以也有待不斷地實踐還有闡釋,才會讓它的內涵更為清楚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