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工作者在執行家庭風險調查必須儘可能達至精確,以提昇預防效力。據內政部(2009)「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計劃」中針對基層的通報單位,所訂立的「高風險家庭評估表」作為篩選轉介的參照標準,除何謂「高風險家庭」無明確定義;其功能實屬通報指標;另其中的開案、處遇及結案建議,因過於概括性而未能有具體及標準的量化指引供裁定,致今天的個案工作者在缺乏「風險評估模式」,以評定家庭是否處於風險中,而可能面臨最困難的決定,如何謂「高風險家庭」、高風險家庭開案、結案及服務決定的標準是如何的窘境。 故,除非在「高風險家庭預防服務」中提供明確的高風險家庭的定義、風險評估指標及評量的基礎訓練,才是解決「高風險家庭」之個案工作者工作困境的可能。鑑此,本文探討的重點,為「風險評估」納入高風險家庭預防服務的意義與重要理由,並以「韌力」的觀點,應用於解析高風險家庭中,評量可能的風險、保護因子與程度,作為執行家庭風險調查的立基,以增益預防的力量,另提出相關議題的討論與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