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逐漸擴大與成熟,證券主管機關除了加強公司治理以保障投資大眾,並積極推動證券交易法修法以完備我國的證券法制,另一方面,為了維持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全,主管機關及司法單位對於防治證券犯罪更是不遺餘力。雖然主管機關一直加強證券犯罪的防治與宣導,人心底層貪婪之作祟卻讓證券犯罪一再重複發生,相較於其他傳統犯罪類型,證券犯罪乃典型的白領犯罪,具備有不易被發現的隱匿性,及犯罪行為樣態與被害人很難界定等特色,除了對於企業界內部人相關的內線交易犯罪,操縱股市是我國證券犯罪中存在最久,犯罪手法日新月異,而且犯罪所得驚人的主要證券犯罪類型,實務界卻一直面臨著偵查操縱市場犯罪的困難與法律認定的挑戰。本文將以犯罪學及證券交易法規的研究為基礎,並以實務上近年所發生的重大操縱市場案件為佐,討論操縱股市犯罪的不同特性,希望能針對操縱股市犯罪的不同特性,提出對於防治我國操縱股市犯罪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