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婦女權利的保障,是她這些年努力的焦點,除了在具體個案上為當事人據理力爭外,也以參與民法親屬編男女平權相關條文的修正、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發表文章、演講等方式,謀求法令制度的改善,希望能給婦女一個平等、合理與安全的生活空間。因此在鄧如雯殺夫案的審判裡,我們可以見到她慷慨陳詞的身影,在全省警察必上的課程「如何處理婦女性侵害事件」裡,也可聽到她滔滔不絕的聲音。「改革是曠日費時的事,有時會為了付出很多,社會的改進卻很少而感到沮喪,但是一直有一個希望支持著自己繼續下去,一點一滴改進,有做總比沒做好」她說。相較於王清峰律師、尤美女律師這些被她形容為不死鳥的奮鬥夥伴,王如玄的工作情緖起伏較大。總在衝過一段時間後,需要沉靜下來,好好反思一番。於是奮起、蟄伏、再奮起、再蟄伏成了她的工作週期。可以期待的是,她的每次奮起,將會帶有沉潛時所蘊積的充沛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