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張,鑑賞判斷的唯一原則,是自然之審美的合目的性原則。構成這個原則的兩個核心的概念,是認知能力的自由遊戲與美的形式。許多詮釋者抱怨康德自由遊戲概念的晦澀與含混,並且批評康德無法使用清晰的語言,而只能用一些隱喻性的表述來闡明它,進而嘗試提出自己的詮釋來修正或補充它。其中,尤以蓋爾 (P. Guyer) 新近所提出的「後設認知的」詮釋,最具廣包性與表面上的說服力。本文試圖,藉由內在地分析與批判康德的自由遊戲概念,來闡明康德對鑑賞判斷的「先驗構想」,並主張,它不僅是融貫的,而且仍然具有現代的意義。這個構想的基本論點在於:康德把鑑賞判斷的可能性的先天基礎,建立在判斷力的特性及其運作程序上。我的分析依下列四項步驟來進行。首先,藉由擷取、比較康德文獻中關於自由遊戲概念的相關段落,以便梳理及闡明其要義。其次,分析與批判蓋爾的「後設認知的」詮釋的兩個、他歸之於康德的基本假定。這兩項步驟,除了澄清自由遊戲概念,以及闡明康德的鑑賞判斷的基本構想之外,主要的目的是,藉由指出理解自由遊戲概念的主要困難與問題的癥結所在,以此作為本文論述架構的導引線。其中的主要問題有二:「審美的表象如何關涉對象?」,以及「如何理解與詮釋構想力與知性,在審美的單純反思中,彼此相互促進或阻礙的活動?」。第三,藉由比較構想力與知性,在審美的「單純反思」與「認知的反思」中,兩者運作方式的同一與差異,來闡明康德對自由遊戲的「先驗構想」與審美的合目的性原則。最後,簡短地說明,審美的合目的性原則如何能夠運用在對「依附美」的判斷上;並主張:對「依附美」的判斷,仍舊是一種對對象的美之鑑賞判斷,而不是一種對「完滿性」的愉悅之判斷;後者,儘管也是一種「感性的」判斷,但不是康德意義下的鑑賞判斷,因為,它含有一個有關完滿性之隱藏的「理性判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