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étis 是個奇特的群體,métis 小寫的名詞是混血的意思,本是種族來源的名稱,但後來形成民族的稱號,所以Métis 的發展是經由種族到民族的歷程。他們的身份範圍跨越歐洲白人、印地安人、法裔、英裔、和原住民族等。Métis 對加拿大的歷史、原住民族的認定問題、對族群的分類及其政策、以及加拿大領土的完整性都形成重大挑戰。1970 年代後在加拿大整個多元文化運動開展,Métis 的認同議題逐漸浮上台面,尋找自身在加拿大的歷史定位關係著權力和權利的分配與分享。隨著1982 年的憲政法案確認Métis 是加拿大的原住民族後,Métis 終於擺脫種族的原生性而正式進入民族的範疇與定見中。2003 年Powley 的案子被認為是自從Riel 的判決以後,與Métis有關的最重要的判決。表面上是兩個Métis 獵人的打獵權利獲得保障,更深層的是透過最高法院確認Métis 所享有的原住民族權利。Métis 的認同旅程看似到一個普遍滿意的階段,但尚未結束,未來仍將面對新起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