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同志╱怪胎社群對於“國”這個稱號的戲謔喜好開始,先分析探討幾個代表性實例在運用這個稱號時所具有的特定意含,以及其所反映出來的對於“國”在現代政治想像中的不同理解:這些實例依序包括:(1) 從本土前同運時期白先勇先驅同性戀小說《孽子》中所謂“我們的王國”,到同運初起步時由臺大男同性戀研究社集體撰寫的《同性戀邦聯》,再到以許佑生近作《同志共和國》為代表的許多其他例子;(2) 在美國一九九○年代初盛極一時的基進運動團體“怪胎國(Queer Nation)”:以及(3) 風行於一九七○年代美國女同志女性主義陣營的“女同志國(Lesbian Nation)”。根據本文的分析,這三個實例分別代表了,(1 )一種修辭轉喻,用以對同性戀╱同志的認同╱運動主體進行召喚;(2) 堅持對國家的公共場域進行介入,卻以一種怪胎敢曝的方式加以變異;以及(3) 套用國族自決的原則,以逼近分離主義的方式成立一個“於自己的國家”。立基於以上的分析,本文然後大膽提出“同志建國”做為同志運動意在改變現狀的一個烏托邦想望的必要性,並將之“去戲謔化”地認真考量其可行性,俾便在此世紀末與新千禧的當口,為同運開創一個更具未來視野的政略思維。同時在這整個思維過程中,也企圖以同志性異議的立場,為“國”與“國族主義”提供邊緣的理解燭照與另類的改造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