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意識形態」概念雖然被廣泛地引用、討論與批評,但是其內涵卻鮮少從馬克思原典出發來予以釐清,因此所謂對意識形態的「批判」、以及與之緊密相關聯的「實踐」之意義,向來也只能囫圇地被掌握。反之,一旦從原典出發來理解「意識形態」,則毋寧可以顯豁出馬克思的「方法」或「思想的基調」,質言之:理論必須從一個簡單的、普遍的概念出發,把現實的運動予以辯證地「表現」( darstellen )出來;但是這個簡單、普遍的出發點並不是「自在的」,而是透過對現實的「批判」或「研究」而得出的,也就是依賴於現實之發展而不斷「重新開始」、不斷「由實踐改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