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業外移大陸在六四事件之後開始快速增加,根據非官方統計,至 1992 年台灣在大陸的直接投資總額已達美金 100 億以上。其中過半數集中於廣東與福建沿海地區。在這個現象的背後,有幾個有趣的問題值得探討。第一,在發展政治經濟學的架構之中,這些台灣投資者與其它“傳統”的跨國企業相當不同。不同之外,除了前者的規模較小之外,其生產組織也不像大型跨國公司那樣垂直整合,而且由多個獨立的生產單位組成的分工生產網絡。此外 大部份的台灣製造業者在中國大陸的投資過程中,並不像大規模的跨國企業那樣必需與北京的中央級官僚機構打交道。他們多半直接向地方鄉、市級政府申請或洽商合作計劃。這種小型投資案件彈性大且時效快,不需耗日曠時地層層上報至中央。在此過程中,鄉市鎮政府官員(包括鄉鎮集體企業負責人)成為台商在大陸投資的重要合作對象。本文將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放在中國大陸本身地方財政權力增加,以及台資本身的特色架構中討論,並指出「新國際分工模型」中忽略資本輸入地區的地方性的問題,以及「三邊聯盟」模型中,對資本輸入地區「國家」的討論,忽略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