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對於贈獎促銷活動的規範,公平交易委員會歷年來解釋上可歸納幾個重點:一、公平交易法並不禁止贈獎促銷;二、贈獎促銷是否構成利誘,依個案判斷;三、所謂利誘,係指廠商不以正當商業方法而誘使顧客與自己交易。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三款之精神,制定了「處理贈品贈獎促銷案件原則」。本文以企管行銷之觀點就自由時報及自立早報贈獎活動(案例一)、有線電視頻道之贈品贈獎活動(案例二)、無線電視公司節目之贈品贈獎活動(案例三)分析。就案例一而言,報紙業者與消費者的關係應有公平交易法的適用;案例二中,有線電視的贈獎活動亦應有「處理贈品贈獎促銷案件原則」之適用,並應注意是否涉及變相發行彩票;案例三中,無線電視台雖無法以「處理贈品贈獎促銷案件原則」規範之,但仍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三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