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是由許多不同類別零組件組裝而成。多數電子產品製造商對不同類別零組件的供應商,並不分類評估其績效,也不瞭解不同分類的供應商評量模式對績效評量的影響。另外,雖然多數電子產品製造商有其供應商評量模式,但因非常(甚至完全)仰賴人類專家,而常有穩定性與公正性不佳的問題。本研究以台灣電源供應器製造商與其供應商為研究對象,對本研究所提出之供應商評量模式進行檢驗,並探討不同分類程度的供應商評量模式對績效評量效果的影響。本研究提出一套結合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BSC)與Kanii 企業計分卡(Kanji Business Scorecard,KBS)的供應商評量模式(吾人稱之為「BSC 評量模式」),以解決電源供應器製造商非常(甚至完全)仰賴人類專家的缺點,並補救傳統評量模式不足之處。本研究的結果發現:(1)將供應商分為四個次分類之「BSC 評量模式」,其評量績效優於將供應商分為兩個分類之「BSC 評量模式」,且更優於不對供應商分類之通用型「BSC 評量模式」(2)次分類之「BSC 評量模式」評量績效不僅是最優的,也最接近人類專家的評量績效,此結果也證明本研究所發展的「BSC 評量模式」之正確性與有效性;(3)最後,本研究也發現採用與供應商之所屬分類別相應之「BSC 評量模式」,其評量效果是優於非相應之「BSC 評量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