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對情景脈絡的理解和詮釋為基礎,通過對被拐賣/騙婚遷流入婦女的質性研究,提出了以下行動倡導:(一)修改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關「拐賣人口罪」和「拐騙人口罪」的條文。(二)修改和完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和政策。(三)根據新變化和新特點,制定新的預防和打擊販賣/拐騙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的策略。(四)加強人口流動的政策性指導。(五)加強對《婚姻法》和《刑法》相關法律條文的宣傳教育,提升執法力度和嚴格性。(六)流出地與流入地加強交流和合作,聯手預防和打擊販賣/拐騙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七)建立正規的流動管道,強化流動的正常性。(八)健全和完善被販賣/拐騙婦女兒童的支援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