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起,妳/你也可以在另一個姓氏裡書寫歷史……民法親屬編第一○五九條子女姓氏規定自2007年5月23日起,修改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不再以從父姓為原則。雖然修法只修改了一半,成年子女尚無法自行決定改從母姓,但至少宣示了以後面對所有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有慎重思考選擇姓氏的權利,在多元家庭的台灣社會展現多元姓氏的選擇空間。然而,姓氏所伴隨的文化涵義是這樣糾結複雜,法律的規定只是其中一個面向而已。妳/你曾經試圖從母姓嗎?曾經想讓妳/你的孩子從母姓嗎?另一半支持嗎?另一半的家人親友支持嗎?我們想要知道妳/你的想法與故事,請跟我們聊一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