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勞基法中之退休制度,施行後即引起諸多爭議。今即藉修法之機會,就退休金制度相關疑議及修正條文作一論述。本文首先介紹勞基法中之退休制度。其次就退休金性質為何?究應分段或一體適用?以及退休準備金等爭議作說明。其後就勞基法此次修正內容提出個人看法。認為:退休金制度原則上適用於全體勞工之規定值得肯定,但欲排除者亦應採限於制度本身執行有困難者。修正條文雖已明確規定橫跨施行前後者,應分段適用各該時期之退休制度,但年金制度之未納入,仍使勞工老年生活無法受到應有之保障。最後就退休金性質,參考德國與新加坡之例,認為係屬雇主照顧義務之一部分,但應輔以其他配套措施始能達保障之目的。(現今退休制度已因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通過而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