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裁判員制度自2009年5月20日實施以來,已經經過3年,自實施之當年9月起,日本法務省即召開「關於裁判員制度之檢討會」,檢討實施情況,至2012年10月9日止,已召開13次之檢討會。檢討會中,就裁判員參與之審理案件為各項數據之統計分析,以明瞭裁判員制度在日本實施之狀況是否有達到當初設計該制度之目的。而裁判員制度剛上路時,所審理之案件通常是被告已經自白或犯罪事實較單純的案件,故裁判員較容易理解,且開庭過程也無何窒礙難行之處,然此類容易的案件處理完後,有越來越多被告否認或案情繁雜,甚或被害人受到重大危害之案件陸續進入公判審理程序,此時才是正式檢驗一般國民是否能順利的參與審判之開始。本文將介紹3年間有關裁判員之選任、參與裁判之狀況,及案件審理之變化,並就檢討會所提出之檢討議題,以窺裁判員制度實施上所遭遇之問題,以及如何針對該等問題所提出之改進意見,以供我國立法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