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籍配偶人數,截至2011 年底計有四十六萬一千餘人,而對外籍配偶提供制度式系統性的照顧措施,始於1999 年,由內政部訂頒「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劃」,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以經費補助及委託民間團體執行等方式,共同推動,協助外籍配偶了解自身權益,並更能適應台灣的生活環境。2003 年起,更全面啟動外籍配偶的整體照顧輔導機制,將照顧輔導生活,擴及醫療保健、就業保障、教育文化、子女教養、人身安全、法令制度及落實宣導等面向。2005 年,開始陸續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提供關懷訪視、個案管理、支持性服務及社區關懷等服務。但這些福利服務措施之推動,其實施成效為何?能否滿足外籍配偶的福利需求?能否有效提高其在台的生活適應?影響外籍配偶福利服務政策的落實,亦是具體實踐世界人權宣言中「平等權」及「社會權」的關鍵,是值得正視與重視的議題。
鑑於,現有相關外籍配偶福利服務措施之成效評估,多以專家、學者的角色介入,以測量、描述或判斷的評估方式,被評估的對象僅能扮演被動的旁觀角色,無法完整呈現被評估對象之關切所在及實質成效。爰此,本文將採用Cuba and Lincoln(1989)第四代政策評估觀點-回應性評估法,並以質性訪談為研究方法,選擇以台中市為研究場域,對外籍配偶福利服務措施之制定者、執行者、受益者與受害者(即服務使用者),進行深度訪談,換言之,即針對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作全面性及整體性評估,並以充分性、效率性及效能性為評估的指標,期以研究發現與建議,對未來外籍配偶福利服務的推廣與精進,有所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