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程序法、證據學以備又司法改革的角度切入錯案防止問題是必要的,但實體法也應該為減少錯案貢獻自身力量。合理的刑事實體法理論,必須考慮方法論的合理性,必須考慮司法規律、司法邏輯,必須有助於解決某些司法難題,以最終實現人權保障的目標。以刑法為切入點,要防止錯案,最為根本的是要堅持刑法客觀主義立場。在這一立場指導下,形成客觀優先、分層次判斷、實質判斷的刑法方法論及相應的司法羅輯。刑法基本立場、刑法方法論、刑事司法邏輯三者之間應該具有內在統一性。為此,有必要對我國犯罪構成四要件說進行改造,確立客觀要素在犯罪論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和優先性,將傳統上的主觀判斷儘可能還原為客觀判斷,並建構判斷主觀要素的"客觀標準",建構階層的犯罪論體系。蘊含在新的理論構造背後的刑法基本立場、刑法方法論作為一種觀念形象,對於合理的司法邏輯的形成必定會發揮積極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