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以帶有貶抑的態度,針對社會中的特定族群,以非理性的說詞明示或默示整個族群的低劣。這類言論,在歐美稱為仇恨語言(hate speech)或種族誹謗(racist slur)。其往往成為嚴重的法律與政治議題。種族歧視語言的現象,容易發生在欠缺多元文化體驗的國家。台灣雖是個移民社會,但法律與政策上卻始終沒有「多重種族」與「多元文化」的體認。因此,我們對於近來由東南亞與中國大陸湧入的女性婚姻移民,在政策與社會上有著許多的歧視措施而不以為意;政治人物與民間更是經常冒出許多仇恨言論而不自知。為了保障台灣新成員的人格尊嚴,也為了維繫社會的穩定,以法律限制此類言語實有政治上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