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日本國會於今(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通過「刑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並於五月十二日公布,自六月一日起開始施行。本次修正之重點在於力求刑法條文的遣詞用語之平易近人、現代化,實體規定之內容並無重大變更。日本現行刑法早於明治四十(一九七)年即已制定,其條文規定之內容承襲當時文體,不僅有片假名夾雜其中、使用古文文法,並含有不少現代國民難以理解的用語;一般人即使看了條文,卻難能正確地瞭解到其真正意含之所在,而令不少有識之士擔憂,懷疑這一部關係人民生命、自由、財產至巨的重要法典是否真正地溶於現代人的生活關係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