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某甲在海水浴場當救生員,依輪值表排定時間,除休假日外,應於每日上午九時整到班。有一天,某甲因為睡過頭,沒有按時到班。浴場管理處臨時指定浴場另一救生員某乙值勤,某乙前往就位。沒多久,浴場總機小姐某丙接到外線電話要找某乙,某丙不知道某乙人在何處,於是透過廣播請某乙到總機處接電話。某乙聽到廣播,離開位置,接聽女朋友的電話,講了五分鐘。就在這當中,有泳客因腳底踩空緊張而叫救命,其他泳客見狀,呼叫救生員,救生員卻不在。泳客之一上岸跑到管理處去呼救,等到其他救生員來救起泳客時,泳客已經不支溺水而受到嚴重的嗆傷。甲乙丙三人刑責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