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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200811 (2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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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英國傳聞證據規則例外的變遷及其啟示
作者
朱立恒
中文摘要
根據傳聞證據規則的一般原理,傳聞證據原則上不具備可采性,控辯雙方不能以傳聞證據作為證明己方訴訟主張的根據向法庭提交。但是,如果不允許傳聞證據規則有任何例外,也未必合理。例如,將所有證人都傳喚到法庭上親自出庭作證,不僅不大可能得到實現,在許多情況下也沒有那個必要。而且,在某些案件中,傳聞證據是十分關鍵的證據,一旦將其排除,對查明案件事實很可能會產生重大障礙。因而,法治發達國家傳聞證據規則都存在大量例外規定。
起訖頁
111-118
刊名
比较法研究
期數
200811 (22:6期)
出版單位
中國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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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產品責任法中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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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沁的功利主義理論與分析法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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