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消息來源隱匿權,也被稱為記者秘密來源消息的特權( Journalist - News Source Privilege) ,是指對媒體及其從業人員享有未經消息提供者的許可不向外界披露消息來源的特權,包括新聞媒體可以拒絕法院要求出庭作證、公開消息來源以及對資料不受搜查與扣押的請求權。關於媒體資訊隱匿權的性質,可以說是類似於一種職業上的拒絕出庭作證與拒絕搜查與扣押的特權。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律師對委託人、醫生對患者、神職人員對懺悔者、婚姻關係的雙方、記者對秘密消息來源在職務活動中瞭解到的情況,可免於強迫作證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