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灣的男女平等問題,已從農業社會中的價值思想轉而朝向現代化工業社會的男女平等體制的方向而建構,另外,女權運動的發展、女性主義思想文化的提升等等,也對男女平等意義的發展有著正面的影響。惟,現今仍少見從法哲學的角度去闡釋演繹男女平等的意義,本文乃嘗試從法哲學的角度來描述男女平等的概念,第一個角度是從以生理能力為依根之平等論而言,但作者亦坦言此理論本身多牽強附會、難以令人信服;第二個角度是從以社會學為著眼之平等論而言,又可分為社會任務平等論及社會慾望平等論兩種學說,前者因現今之社會任務中,男女間之區別已無多大差異而甚少有人倡言;後者之理論則將男女平等的根據求諸追求人性的根本慾望方面,因而強調即使男女的能力有所差異,其社會慾望也應予以平等對待,惟作者以為此理論亦屬牽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