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馬天主教信理部〈生命祭》(Donum Vitae) 宣稱,「人類必須得到尊嚴,即得到作為人的尊嚴,這種尊敬是從其存在第一刻即開始的。」文中,叉引用1974 年「關於施行墮胎的宣言」(Declaration on Procured Abortion) 作為上述賦予人類胚胎全部道德尊嚴及權益的佐證'強調「從卵子受精那一刻開始,一個新的生命就存在,他(她)既不屬於父親,也不屬於母親;他是一個有其自己生命的獨立個人。假如他還不是人,那麼他就永遠不可能人。現代基因學......為這一事實提供了有價值的證據,科學己經証明,生命的程序從第一刻起就確定了,那就是這個生命體要發育成為一個人,一個己經被決定了必然具有人類種種特徵的獨立的個體。從受精之始,人類生命之旅就開始了...... 」(註二)。 |